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深圳婚姻家事纠纷律师,深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宋律师

400-6686-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民法典施行后,夫妻一方的哪些行为构成过错?

2022年5月17日  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shahjlaw.com/

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出轨”、“家暴”毫无悬念地成为大众心中公认的婚姻杀手,导致不少单身男女变身“恐婚族”。对此,也有人说大可不必投鼠忌器,杞人忧天,为了未来不确定的风险而放弃今天的幸福快乐。相爱就该相守,如果万一将来婚姻出现裂缝,一方存在过错,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那到底哪些行为构成法律上的过错呢,申茵律师团在此分享一二!

一、民法典施行以前,婚姻法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四种过错情形,此外的任何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行为,都不会被认定为过错行为:

1、重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里的同居一般要求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该情形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遗弃则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从前述四种过错行为的法律定义及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来看,一方想举证另一方存在过错,存在极大的举证困难,该条款有时形同虚设。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诸如:嫖娼、一夜情、长期婚外恋、生育非婚生子女、沉迷网络虚拟婚姻、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美女主播等现象,尚不足以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严重程度,但又有可能对婚姻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若单纯的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弱势一方虽值得同情,但却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认定背叛婚姻的一方存在过错。现实世界实在太复杂,这样的封闭性条款,导致很多应当认定为过错方的当事人逍遥法外,另一方则怨声载道。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其中婚姻家庭编在婚姻法列举性规定之外,增加了概括性规定,也就是兜底条款“有其他重大过错”,拓宽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范围。关于该兜底条款中“重大过错”的认定,首先从普通大众的视角来看,该行为是一般人不能容忍或接受的;其次,该行为是导致双方离婚的直接原因;最后,给无过错方带来了较大的物质及精神伤害。

具体到实践中哪些行为构成重大过错,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结合民法典施行后,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例和申茵律师团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既往经验来看,我们认为有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认定该方存在过错行为:

1、配偶一方长期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情行为。此种情况是司法实践中出现最多的,本团队在民法典实施前后都曾代理过很多一方存在前述情形的离婚案件,团队家事律师会指导另一方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视频、照片、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男方承认出轨的证据等,但很多时候,出轨一方并未与婚外情对象长期稳定的同居生活,每晚都回家住,只是偶尔和婚外情对象约会、开房,或者到婚外情对象的家里住上几晚。民法典实施前,这种情况经常因为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同居行为的持续、稳定,而无法被认定为过错方。民法典施行后,法院基本都作出了过错方的判定,并支持了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2、配偶一方与第三者生育子女,但未达到重婚或同居程度。这类情况经常会涉及到转移大额夫妻共有财产给第三者抚养非婚生子女的行为,无过错方起诉除要求损害赔偿外,还可以同步要求调取过错方的银行账户流水等资产转移证据,追究恶意转移夫妻共有财产一方的法律责任。

3、配偶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另一方与他人生育的子女进行抚养。以往这种情况,法院要判定精神损害赔偿,因受限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法定情形,只能依据民法通则或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民法典增加了损害赔偿情形的兜底条款后,对于此类案件作出过错及损害赔偿的认定,法律依据更明确了。

4、男方强奸与其共同生活的继女,导致夫妻离婚的;

5、配偶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严重影响正常家庭生活的;

6、配偶一方嫖娼成瘾、屡屡被公安机关罚款拘留的;

7、配偶一方是同性恋且影响夫妻正常生活;

8、存在其他违背夫妻间互相忠实/关爱义务的行为导致另一方抑郁或精神失常的。

针对民法典的兜底条款,没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究竟哪些情形属于其他重大过错,因此在适用这一条规定时,除关注过错行为本身外,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也应当成为关注点。上述情形是申茵律师团多年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常见的一些比较重大的过错情况,具体到个案来说,是否能够构成一种过错、该过错是否足以导致夫妻一方遭受损害,并无统一标准,因此一般需要综合考量过错行为及损害结果两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施行后,虽然对于一方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获得损害赔偿的机会大大增加了,但获赔的关键在于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过错行为及过错行为确实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伤害,并导致婚姻破裂。因此,取证非常关键,在发生类似过错情形时,建议无过错方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积极协助收集相关证据,为日后争取权益做好充分准备。



联系我们

律师电话:4006686166

QQ:2851289666       邮箱:2851289666@qq.com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