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深圳婚姻家事纠纷律师,深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宋律师
联系方式
|
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
400-6686-6166
网站首页
律师简介
律师荣誉
专业领域
经典案例
离婚房产
涉外婚姻
离婚知识
联系我们
律师文集
专业领域
经典案例
离婚房产
涉外婚姻
离婚知识
同居纠纷
离婚协议书
婚姻法规
婚姻关系
婚姻纠纷
计划生育
收养法
离婚手续
离婚程序
离婚赔偿
夫妻债务
家庭暴力
婚姻动态
财产分割
最新文章
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拆
婚前房产加名后再更名至一
婚前承诺买房未实现,属于
婚前财产如何守护?
婚内协议约定在一方婚前房
婚后一方取得的人才奖励补
婚后使用一方婚前房产出售
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如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离婚须准备哪些材料
2018年11月8日
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shahjlaw.com/
离婚须准备哪些证件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
(5)结婚证。
文章来源:
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
律师:
宋
[广东]
联系电话:4006686166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shahjlaw.com/news/view.asp?id=930234606483
[复制链接]
访问律师网站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双方自愿离婚如何办理 通用标准离婚协议书范本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及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划分
二审起诉离婚会被驳回吗 离婚诉讼判决前撤诉能否马
2019离婚起诉书书写范本 2019年婚外情离婚
2019年如何书写离婚起诉书?写离婚起诉书需要
相关文章
业务范围
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
诉讼离婚
离婚后纠纷
子女抚养
离婚赔偿
同居纠纷
婚姻非诉
涉外婚姻
继承纠纷
联系我们
律师电话:4006686166
QQ:2851289666
邮箱:2851289666@qq.com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