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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应该在什么地方办理
2018年11月8日
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shahjlaw.com/
离婚应该在什么地方办理
协议离婚应当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文章来源:
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
律师:
宋
[广东]
联系电话:400668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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