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深圳婚姻家事纠纷律师,深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宋律师

400-6686-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应该在什么地方办理

2018年11月8日  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shahjlaw.com/
  离婚应该在什么地方办理

  协议离婚应当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联系我们

律师电话:4006686166

QQ:2851289666       邮箱:2851289666@qq.com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