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法定结婚年龄需要下调吗,生二胎的政策的具体内容

400-6686-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法定结婚年龄需要下调吗?生二胎的政策的具体内容

2022年1月19日  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shahjlaw.com/

 宋,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现执业于宋,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法定结婚年龄需要下调吗?

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一方面为了计划生育政策要适当提高法定婚龄,同时也不可把法定婚龄定的过高,这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因此把法定结婚年龄规定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自2016年,国家放开二胎以来,不仅仅涉及到90代。70代、80代也蠢蠢欲动。其中,企事业单位的双职工、高薪人群占比较大。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结婚玩三年、二胎等三年。30岁就成大龄产妇了,为了支持国家的号召,结婚的年龄成为大家议论的焦点。二胎政策法定结婚年龄是否会下调呢对此各家众说纷纭,法定结婚年龄下调有何影响

在2012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 就提交了要求将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的提案,理由是可以有效改善“剩男剩女”、高龄产妇、未婚同居等现象。2016年放发二胎后,降低法定结婚年龄的呼声再次响起。

一、法定结婚年龄确定要考虑的因素

二胎政策法定结婚年龄下调考虑的因素:

1、 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

2、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我国封建时代素有早婚的习俗,唐朝男15、女13听婚嫁;宋明清时期男16、女14可以嫁娶;中国1950年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28周岁,女18周岁。这些规定与当时的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都是想符合的。

二、二胎政策法定结婚年龄需要降低 的原因

18周岁即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可以完全的对自己的民事、刑事行为负责,享受完全的权利,履行完全的义务,理所应当的也可以结婚。

二胎已经放开,目前的法定结婚年龄太高,不利于二胎政策的实施,降低法定结婚年龄才可以与二胎政策共同构建一个统一趋势的生育制度。

三、法定结婚年龄下调危害

1、18周岁虽然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其所有行为负责。但是,18周岁很多人才刚刚出社会,甚至还在大学这个象牙塔里面,何谈承担起一个家庭的根本还没懂得如何去照顾家庭,养育孩子,而且那么早就要负担起那么重的,未免人生乐趣都要失去了。更重要的是,家庭的背后还有更重大的社会,过早结婚容易导致离婚率的升高,甚至因为不懂照顾孩子而遗弃未成年子女等,在成年到适婚年龄之间应当有个过渡。

2、尽管我们放开了二胎,但并不表示我国的整个生育政策改变了,晚婚晚育也仍然在鼓励,而且男22、女20周岁的最低结婚年龄也未算晚婚,到了这会结婚也仍然有生育二胎的可能。放开二胎是由于之前的一胎政策对人口数量控制达到了显著成效,同时社会劳动力需要提高,还有避免老人失独成孤寡老人。按照目前法定结婚年龄,女20岁结婚,足有10年的最佳生育期,也完全可以满足“全面二孩”政策的施行。

法定的结婚年龄只是国家法律的一个规定,随着人们学历提升和生活态度的改变,法定的结婚年龄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二胎政策对法定结婚年龄的影响并没有太大的影响。据统计,普遍中国的结婚年龄在25周岁左右。现在,早婚早育最多的还是出现在农村地区。关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有什么危害等,具体咨询相关律师。

  

生二胎的政策的具体内容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日益加剧,推动了二胎政策的全面推行,很多育龄夫妇或已有一孩的夫妇都计划着再生育一名子女。那么二胎政策是不是对所有人适用呢生二胎的政策到底有哪些具体内容下面365律师,就为广大读者简单的阐释一下二胎政策的相关内容。

二胎政策的含义:

二胎政策又称二孩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因为是二孩政策,故第一胎为多孩时,不可生第二胎。

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符合二胎政策的条件:

1、我国的相关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此外,每个省级行政地区还有相应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此,需要全面落实二孩政策,需要将以上的法律修订方可。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3、新《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4、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5、二胎政策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至于具体的实施措施,地方人大将对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对二胎的政策的执行进行细化规定。此外,在新法生效前出生的孩子均属于违法,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

此次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已经生育双胞胎的夫妻就不能再次生育。

申请二胎所需的材料:

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情况证明;

三、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其它证明材料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应先通过规定程序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符合条件后再申报。

2)患不孕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应提供第一个孩子的收养证明;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应提供本人独生子女证及所在单位、村委会的证明并由乡级调查确认;

4)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应提供本人残疾鉴定证明及本人残疾证、荣誉证书等;

5)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应提供解除婚姻关系的有关证明、初婚证明、丧偶证明及未生育证明等;

6)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应提供一方丧偶的死亡证明、所在乡镇计生部门出据的生育二孩证明、二孩准生证以及另一方未生育证明;

7)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应提供双 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有关证明、丧偶证明及生育证明等,并且先通过规定程序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符合条件后再申报;

8)男到独女户或者双女户家结婚落户的应提供男方的户籍迁移证及女方的独生子女证明或者双女户证明; 9)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应提供本人残疾鉴定证明及本人残疾证; 以上材料必须以所在乡镇政府双联涵的形式上报,主管领导签注意见即可。

四、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免冠近照各2张。 复印件经审查与原件无异后,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虽然国家已经全面放开生二胎的政策,但是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二胎政策实际上是二孩政策。若已经育有两个孩子的包括双胞胎的夫妻并不符合二胎政策。 此外每个省市在大前提和基调不变的情况下,对二胎政策做了更符合本省市情况的具体操作细则。建议在计划生二胎之前看看夫妻双方是否符合二胎条件。

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联系我们

律师电话:4006686166

QQ:2851289666       邮箱:2851289666@qq.com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