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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2018年11月8日  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shahjlaw.com/

一、婚姻自由的原则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两个方面的内容。

1、结婚自由

即结婚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强迫他方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离婚自由

即男女任何一方基于夫妻感情破裂而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均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一夫一妻的原则

是指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妻子,一个女人只能有一个丈夫,无论男女都不许同时有两个或更多的配偶。它要求禁止重婚,反对通奸、姘居和卖淫的行为。

三、男女平等的原则

是指男子和妇女在婚姻家庭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履行平等的义务。我国婚姻法第10条至18条都有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规定,包括政治上、经济上、人格上、社会地位上,财产继承上的一律平等。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这主要是考虑到由于社会历史原因和自身特点,妇女、儿童和老人往往是社会的弱者,因而要给予特殊的关心和保护所作出的重要的规定。

五、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

是指有计划地生育子女。这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其意义在于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的基本平衡、有利于实现国家总任务、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

具体到每个家庭,就是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最多不超过两胎。同时,国家提倡晚婚晚育。不是说只要一达到法定婚龄就结婚生育,而只是说明只有达到法定年龄,才能结婚。国家对晚婚晚育者在假期、福利、住房等方面都有优惠政策。


文章来源: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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