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介绍,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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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介绍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2022年2月18日  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shahjlaw.com/

  宋,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现执业于宋,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介绍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婚前房产公证是对夫妻双方婚前财产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的明确公证。对预防婚姻财产纠纷及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有这良好的作用。那么,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呢婚前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下面将带来相关问题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涉外婚前房产公证费用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按照收费标准,该类民事协议公证费为400元,代书费为80元,打字复印、副本等收费另行计算。但如果一方将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所有,应按赠与公证收费,收费标准为赠与价值的2%。

按照《公证法》,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涉外婚前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婚前购房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婚前购房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别小看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这个过程,由于婚前财产约定涉及到当事人财产实体权利的转移,公证员在这个过程中,会再三确认当事人划分财产归属的意见,明确双方对财产的分配关系,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

,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 当然,如果双方都抽不出时间来领公证书,也可以在预交邮费后享受“邮递送达”服务。

以上及就是关于涉外婚姻婚前房产公证的相关内容介绍。不管是涉外婚姻还是国内婚姻,进行婚前房产公证的手续都是一样的。需要双方提前进行约定,然后去相关部门进行公证手续的办理。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有不知道的地方,可以登录网站进行咨询,我们的相关律师会给您解答。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现在国人与外国人结婚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而且外国人对夫妻财产是非常看重的,所以,在结婚前会选择做婚前财产公证,那么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二、婚前财公证的程序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三、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合同;

继承;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财产分割;

招标投标、拍卖;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公司章程;

保全证据;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涉外婚姻公证在国内办理和其他婚前公证需要的资料差不多,程序也基本上一致。所以,夫妻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后,必须要登记结婚,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力。如需要法律帮助,建议登陆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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