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及规定,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划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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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及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划分规定

2022年2月18日  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shahjlaw.com/

  宋,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现执业于宋,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及规定

  一般一段关系的终结的象征就是在对一些共同拥有的物件的划分,现在我们在很多人的离婚诉讼的案件上就有很多的离婚纠纷是因为财产的纠纷。有关于婚前的财产的纠纷也有关与夫妻共同财产的纠纷,也有是因为一些私房钱的纠纷。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及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及规定及其相关问题。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及规定:


  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


  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财产权利平


  等是男女平等的一项重要内容。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离婚时享有平等的财产分割权。对共同债务,则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不能将财产只判给一方,而不分给有过错的另一方;不允许以多占有财产作为离婚的交换条件;更不允许财产在谁手中即归谁。


  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并不意味着分割共同财产时一律平均分配。要注意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这是由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地位还相对较低的状况所决定的,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补充。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


  属于一方使用或经营的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使用或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或作价补偿。对各种生活资料,也要考虑双方及子女的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不宜分割的,应根据财产的来源和实际需要,予以合理调整和作价处理。


  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所谓过错,是指一方虐待、遗弃或伤害配偶的行为,有第三者或重婚的行为,因生女孩而制造矛盾导致感情破裂的行为等。


  因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处理时,不仅要分清是非,对有过错一方给予应得的处分或依法制裁,而且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一方应给照顾。


  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分割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


  借分割共同财产之机将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据为已有的,必须如数返还;情节严重的,应依法制裁。


  对与他人合伙的财产,应先析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份割,然后再进行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要均等分割


  1950年《婚姻法》的立法理念是倾斜保护女方权益,根据该法第23条和第24条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离婚时,女方婚前财产归女方所有,而当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共同债务时,由男方负责清偿。显然,这里体现的是对女方倾斜保护,有助于改变解放初期妇女经济地位低下,独力获取收入维持生计困难的现实。1980年《婚姻法》则强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均等理念。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男方不再独自承担剩余清偿,而是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可见,相比女方,男方不再如1950年《婚姻法》要求的那样承担更多的。相应地,在财产分割上也倾向于采用均等分割。诚然均等分割本身就是公平的外在表现形式,也有利于司法裁判的客观化、效率化,但必须承认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新增的夫妻共同财产类型法定化、离婚经济补偿、离婚损害赔偿等相关制度对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理念产生了重大冲击。这些制度的配套使用,将使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结果可能不符合实质公平原则,造成双方当事人利益的严重失衡。故将来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的立法,应在尊重夫妻一方家事劳动贡献基础上,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离婚后双方生活水平的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等因素,而不再机械适用均等分割原则。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这里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在取得对方的同意之后进行。尤其是重大财产问题,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夫妻一方在处分共同财产时,另一方明知其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事后不得以自己未参加处分为由否认处分的法律效力。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方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也无从知道夫妻一方的行为属于擅自处分行为的,该处分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及规定及其相关问题。离婚时关于财产的纠纷是在所难免的。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划分规定

  在步入社会的新时代以后,所有人都开始了自由恋爱,女性的地位也得到了提高,夫妻双方都可以提出离婚,两人在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是最有争议的地方,我国法律对此也做出了新规定,那么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划分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二、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划分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综上所述,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进行了一个细分,对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进行了详细的区分,对于继承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对于父母出钱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父母名下,这个房产并不属于共同财产。以上就是;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划分规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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