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深圳婚姻家事纠纷律师,深圳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宋律师

400-6686-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须准备那些材料

2018年11月8日  深圳家庭财产分割律师   http://www.shahjlaw.com/
离婚须准备那些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联系我们

律师电话:4006686166

QQ:2851289666       邮箱:2851289666@qq.com

地址: